德石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446 号 致: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 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南路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北京 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 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