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石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 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负责内审的审计部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是审计委员会的办 事机构。负责承办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 常事务工作。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