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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01163宏德股份(301163)2024-07-01 18:06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江苏省南通市崇文路 6 号凤凰文化广场北楼 32-33 层 邮编:226000 32nd-33rd Floor, North Block of Phoenix Culture Square, No. 6 Chongwen Road, Nantong Jiangsu China 电话/Tel: (+86513) 8511 9080 传真/Fax: (+86513) 8511 9084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宏德特种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高婷婷、刘迪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召开的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