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 年 4 月 30 日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方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以 回避; (三)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 以回避。 (四)公司相关机构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 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对此作出判断。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