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以下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不包括资助 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的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的规 定执行。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30 日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