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 性股票归属事宜。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且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