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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301191菲菱科思(301191)2024-08-26 20:35

制度修订 - 依据新增《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修订制度[1] -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修订,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9] 减值测试 - 新增资产可能发生减值需进行减值测试的迹象条款[1] 应收款项 -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有调整[2] - 应收账款账龄1年以内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00%[3] - 应收账款账龄1 - 2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0%[3] - 应收账款账龄2 - 3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30.00%[3] - 应收账款账龄3年以上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00%[3] - 按单项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4] 审议披露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单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或核销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金额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在50%以上且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董事会向股东大会书面报告获批后实施[8] - 减值准备金额年度增长500万元(含)以上,董事会向股东大会书面报告获批后实施[8] - 涉及关联交易的坏账损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书面报告获批后实施[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列表说明相关信息[8][9]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在1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批准[8] 其他资产 - 公司部分存货为定制加工件,对完全不具备使用价值的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判断注重公允价值是否持续下降,减值时按规定处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