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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1205联特科技(301205)2024-04-22 19:56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连续5年不得参与[3] 选聘评价要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不高于15%[5]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2] - 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12]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披露前任等相关情况[12]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说明金额、原则、变化及原因[12] 文件保存期限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