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3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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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30120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6-09 21:17
独立董事设置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3] 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公司任职[6]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董事会会议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32]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审议事项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7]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7][28]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2]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3]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3]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7]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6-09 21: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或独立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12] 报告审议 - 披露财务等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13]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1] - 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临时会议经同意可随时开[22]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22] - 表决记名,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4]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2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3] - 议案结果报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理由[23] - 年度报告披露履职情况[31] - 细则自H股上市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4][35]
联特科技(301205)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6-09 21:17
上市与股权结构 -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802万股[4] - 公司变更设立时,发起人认购5,100万股,张健等股东有不同持股比例[11][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多种情形和方式,部分需股东会决议[15][1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如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36][37][39] - 股东会决议有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81] - 董事会对交易有审批权限,每年有融资额度授权[84][85]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提前14日通知[86]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任职有条件限制,行使部分职权需过半数同意[94][9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有转增和分红规定[112][114][115] 其他 - 公司会计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规定披露报告[111][11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相应程序和要求[132][133]
联特科技(30120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6-09 21:17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3][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4] 选聘要求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6] - 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虑多因素[2]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6]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2] 流程审批 - 成立选聘小组,结果经审计委员会等审批[8] - 解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批,改聘在第四季度前完成[10] 资料保存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联特科技(30120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6-09 21:1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1]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披露业绩快报[11] 报告披露规则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并明确变更时间[12]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应报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最后期限[12] 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5] - 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规定,发行前公告[8]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编制上市公告书经审核后公告[9]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9] 审计相关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半年度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一般无须审计[14]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14] 业绩预告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4]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需预告,部分情况可豁免[49] - 披露预告后差异达20%以上需披露修正公告[49]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37][38] 担保披露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审议披露[41] 利润分配 - 董事会通过方案后及时披露,实施前提交公告,股权登记日前披露[52][53] - 股东会通过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54] 回购股份 - 股东会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决议后通知债权人并公告[58] - 回购股份占比每增1%,三日内公告[60] 可转换债券 - 转股数额累计达10%或未转换面值少于3000万元时报告披露[61] 股东权益变动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变动等情况需报告公告[65] 收购相关 - 被要约收购,20日内披露报告意见,收购人改条件,董事会3日内披露补充意见[66][67] 股权激励 - 实行股权激励应履行审议、报告和公告义务[68] 重整破产 - 申请重整等及时报告披露,法院受理报告多项内容及终止上市风险[71][72] 合同披露 - 一次性签署合同金额占主营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82] 其他重大事项 - 公司出现重大亏损等风险情形及时报告披露[79] - 公司变更名称等事项及时报告披露[80]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经编制、审议等程序披露,临时报告经信息报告等程序披露[87]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主要责任人[89] 信息保存 - 董事等履职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99]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6-09 21:17
董高股份交易申报 - 董高特定时点或期间内需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董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6个交易日内需提交买卖计划书面申请[8] - 董高股份变动(除特定情况)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告表,公司2个工作日内向相关机构申报并公告[9] 董高减持规定 - 董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六个月[11] - 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发生重大事项、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董高需按规定披露进展情况或报告公告[11][12] 董高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4]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 - 上市6个月内申报离职,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 - 12个月申报离职,12个月内不得转让[15]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6] - 董高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16] 董高买卖股份禁止期间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董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7] 董高短线交易规定 - 董高将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17] 新增股份锁定 - 公司上市满一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22] - 上市未满一年,董高证券账户内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22] 可转让股份额度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高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3] 股份锁定与解锁 - 涉嫌违规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可锁定相关股份[24] - 董高离任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25] 董高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7] - 拥有权益股份超50%,继续增持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2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或金额未过半或未达区间下限50%需公告原因[28] - 属于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等情况需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及核查意见[29] - 特定情形通过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2%需披露进展公告,公告前不得再增持[30]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需在报告中披露实施情况[30]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相关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30] 违规处理 - 董高违反制度买卖股份,公司有权进行通报批评等处理,违规所得归公司[32] - 董高任期内三次违反制度买卖股份,董事会有权撤换[32] 制度生效时间 - 制度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35]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6-09 21:1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3]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13] 审批权限 - 董事会对交易审批权限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7] 选举与聘任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决定聘任[13]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应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且为单数[16][17] - 审计委员会外的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独立董事[17]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17]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3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30]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31]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四日和三日书面通知[33]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7] 提案与表决 - 董事会提案应在董事会召开前10日送交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审议议案[26]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5] 其他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57]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7]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6-09 21:1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0]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0] - 细则自H股在港交所上市起生效[15]
联特科技(301205)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6-09 21:17
融资制度 -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含综合授信等形式[2] - 董事会核定年度贷款规模,规模内贷款授权董事长签协议[5] - 融资报告应含拟融机构、金额等,技改或固贷需可研报告[7] 担保制度 - 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担保,自身债务担保不适用[2] - 被担保对象需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强偿债能力,需提供反担保[8] - 单笔担保超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等七种情形须股东会审批[11] 审批与执行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部分事项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2] - 为股东等关联人担保,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其他股东半数以上通过[13] - 融资或担保批准后,董事长或授权人签合同,7日内报财务部备案[14] - 已批准事项30日内未签合同,超时限视为新事项需重新审批[14] 后续管理 - 变更融资资金用途需申请并履行批准程序[15] - 财务部预计到期不能还贷应了解原因并制定应急方案[15] - 融资展期需财务部向董事会报告并说明原因及还款期限[15] - 财务部加强担保债务风险管理,督促还款,承担担保责任后及时追偿[15][16] 信息与责任 - 融资及担保资料送交董事会秘书,按规定披露信息[17]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融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9] - 审核人员违规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19] 生效时间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21]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6-09 21:17
审计流程 - 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3] - 会计年度结束后10日内,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确定审计时间安排[3]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意见[4] -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4] - 出具初步意见后、正式意见前,安排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沟通[4] - 审计委员会对年度报表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4]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总结和续聘或改聘决议[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各方沟通[4] - 年报编制审议期间,委员保密且不得买卖股票[5]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