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 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证 券交易所,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后,通过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 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 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中期报告和 年度报告; (二) 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 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