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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凯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301216万凯新材(301216)2024-01-12 19:01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万 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 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受价款。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其一致行动人; (五)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 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