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 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