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对外担保制度》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 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条件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进行审核,被担保对象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