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 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 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 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 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 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