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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301255通力科技(301255)2023-10-24 17:50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 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