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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301255通力科技(301255)2023-10-24 17:49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 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 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长 1 名。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一)本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