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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263泰恩康(301263)2024-01-18 20:31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战略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1、董事长;2、董事会选举产生的 其他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