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曼服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 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应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担任,并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至少 两名委员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