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胶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4] - 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截至基准日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17][18] 制度建设 - 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决策和审批机构及交易范围[20] - 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相关内容[19] - 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和决策管理[16] - 制定《研发与开发制度》规范研究开发流程[15] - 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程序》规范资产出入库、保管等流程[14] 内控评价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有定量标准[23]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8][29] - 基准日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0][31] - 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31] 综合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符合法规要求[33] - 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有关的有效内部控制[33] - 董事会出具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反映情况[33] - 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