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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新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01292海科新源(301292)2024-04-19 19:5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海 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新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投 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