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巨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巨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3、投资期限 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该资 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营运资金的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 影响。 5、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投资有效期和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1 1、投资目的、额度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及流动性的情况下,公司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