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创资讯: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投资 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委托理财原则: (一)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 仅可用于现金管理),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