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263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820.5万元,营业期限从2011年11月23日至2031年11月22日[7] - 公司由李杰、韩超、刘旭凌3位自然人发起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45%、35%、20%[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820.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转让或注销[15][16]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1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1] - 股东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直接诉讼[2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4]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须经相关审议[2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2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3] 表决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2]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57][5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0]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63]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63] 交易关注 - 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关注[7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关注[74] 财务资助与会议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按规定召集和通知[76] 高级管理人员与监事 - 公司设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不超过聘任其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任期[82]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9][91]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等[9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3]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等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5][101]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09][11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3] 重大收购与控股股东 - 重大收购行为中,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时,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118]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等[121]
华如科技: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