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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301302华如科技(301302)2024-04-22 21: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6]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1次定期会议[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开临时会议[16]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18]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送出[19]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或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2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出席[24] -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特殊情况可通讯方式[25] 提案表决 - 除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25] - 董事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26]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举手、书面等方式[31]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32] - 担保和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2/3以上同意[32] 其他规定 - 监事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保障其知情权[30]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1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36]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7] - 会议记录需出席董事等签名[40] - 董事连续两次或十二个月超半数未亲自出席应说明披露[41]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44]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需董事会提案[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