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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
301302华如科技(301302)2024-08-28 1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263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586.5万元,营业期限从2011年11月23日至2031年11月22日[7] - 公司由李杰、韩超、刘旭凌3位自然人发起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45%、35%、20%[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586.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决议和处理要求,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5][1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益与权限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1][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直接以自己名义诉讼,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2][23][3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27][2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部分提案有额外要求[42][43][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名,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有相应提议和召集规定[68][69][75] - 交易涉及多项指标占公司相应经审计数据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与关联方成交金额达一定标准也需审议[72][73] 管理层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1][8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8][8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9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有比例要求[92][97][9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07][11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成立清算组[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