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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得凯:董事会议事规则
301309万得凯(301309)2023-10-29 15:38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 1 页,共 10 页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本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 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