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得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 与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 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 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 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按劳分配与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