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得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聘期与轮换 -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续聘可不招标[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之后5年不得参与审计[11] 改聘情况 - 执业质量有重大缺陷等应改聘,年报审计期一般不改聘[12][13] - 改聘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16][17] - 股东会可解聘,严重时处罚责任人[17]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