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 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