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541,66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7.5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28,645,675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234,049,270.5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94,596,404.45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 第 3-90 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 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均应从 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