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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01327华宝新能(301327)2024-04-26 20:12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 "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宝 新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 理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