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音电子: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信音 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