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格精机: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 第一条 为保证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 任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