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箭电子: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 构")作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箭电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对蓝箭电子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5,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8.08 元, 并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150,000,000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