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箭电子: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佛 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箭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蓝箭电子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 划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8 号),公司已完 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 万股,公司每股发行价 格 18.08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0,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11,999.4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8,400.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