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振股份: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持股比 例或协议控制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并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第十条 公司向各子公司提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办 公会讨论确定,并由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依法选举或聘任。董事要定期了解情 况,重大事项必须在董事会表决前请示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三)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