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振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五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1 名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 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 监事履行职责具有独立性,不受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 员的干预、阻挠。公司应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