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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恒泰: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301370国科恒泰(301370)2024-04-24 21:4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国科恒泰(北京)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金 鑫、姜涟、陈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金鑫、姜涟、陈鑫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 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张金鑫、姜涟、 陈鑫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 独立董事张金鑫、姜涟、陈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