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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泰高科: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301377鼎泰高科(301377)2024-04-17 20:28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广东鼎 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 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