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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泰高科: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01377鼎泰高科(301377)2024-04-17 20:28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 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 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任 职的独立董事,其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第五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