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宏景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301396宏景科技(301396)2023-11-28 18:31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宏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董事会应 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和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每 个专门委员会由 3 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是会计专业人 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和任免、职责、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予以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