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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301396宏景科技(301396)2023-11-28 18:31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议事的规范性,更好地行使职权,履行监督、 保障职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大会选举 2 名非职工 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推举 1 名职工监事。监事每届任期三 年,可连选连任。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