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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01413安培龙(301413)2024-06-05 11:5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892.35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9840.1985万元[7] -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2305.941万股[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9840.1985万股,每股面值1元[14]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邬若军认购1250万股,持股比例54.2078%[14] - 发起人黎莉认购110万股,持股比例4.7703%[14] - 发起人李学靖认购267万股,持股比例11.5788%[14] - 董事、监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2] 公司治理与决策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67]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2] 交易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7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9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8] - 三年累计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不低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0]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0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16][11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