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为301421[9]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571.8万元人民币[9] - 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4日[9] - 公司系由南京波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整体变更而来[8] 激励计划概况 - 2024年4月7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3]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63人[18]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73%[24] - 首次授予166.6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4%,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3.30%[24] - 预留授予33.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9%,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6.70%[24]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董事王国力、唐志平各获授20,000股,分别占授予总数的1.00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73%[26] - 董事LIU MIN获授12,000股,占授予总数的0.60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04%[26] - 董事会秘书胡玉清获授40,000股,占授予总数的2.00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346%[26] - 外籍员工WU JUN获授8,000股,占授予总数的0.40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69%[26] - 其他外籍中层管理人员等17人获授181,000股,占授予总数的9.05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564%[26]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29]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首次授予并公告,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对象[30] 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40%,第二个30%,第三个30%[31][32] - 预留授予部分若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之后授出,第一个归属期50%,第二个50%[32] 转让限制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授予价格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4.50元[36][39] - 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42.99元的50%为每股21.49元[38] - 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48.66元的50%为每股24.33元[38] 授予限制条件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不得授予[41][44]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不得授予[41][44]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不得获授或归属[42][43][45][46] 业绩目标 - 2024 - 2026年激励计划各年度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25%、50%、80%,触发值分别为21.25%、42.50%、68.00%[48] 归属比例规则 - 净利润增长率A≥目标值Am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触发值An≤A<目标值Am时,归属比例为85%;A<触发值An时,归属比例为0%[48]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60%、0%[51] 决策程序 - 2024年4月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7][58] - 激励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前需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59] - 股东大会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征集委托投票权,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0] 其他 - 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53]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62] - 关联董事在审议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63] - 激励计划目的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公司长远发展[64] - 公司履行激励计划现阶段内部决策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65] -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无明显损害股东利益情形[67] - 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和条件[68] - 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68]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无违规情形[68]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68]
波长光电: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