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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长光电: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301421波长光电(301421)2024-08-20 17:05

限售股份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81户[2]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7,919,610股,占公司总股本15.49%[2]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15,718,000股[3] - 首次公开发行后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份占比76.29%[3] - 首次公开发行后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份占比23.71%[3]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75.00%[3] - 截至公告披露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25.00%[3] - 自首次公开发行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变动[4] - 4名股东68,868,390股限售期36个月,拟2026年8月23日解除限售[11] - 81名股东17,919,610股限售期1年,本次申请解除限售[11] - 本次变动后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59.98%[13] - 本次变动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40.02%[13] - 本次变动后高管锁定股占比0.47%[13] - 本次变动后首发前限售股占比59.51%[13] 承诺与规定 - 南通时代伯乐等机构承诺上市一年内不转让股份,减持5%以上股份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并公告[20] - 公司董事王国力承诺上市一年内不转让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21] -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7] -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公司股票的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单次及/或连续12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增持前公司总股本的2%[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少于公告之日该等人员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总和的30%[31] - 公司董事会应在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制定回购方案,实施回购[3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提交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6个月内不再启动增持方案[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提交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34] -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35] - 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自动生效,有效期为三年[37] - 76名股东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5] 违规处理 - 若未履行承诺获收益,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收益支付到发行人指定账户[40][42] - 承诺人在波长光电或其子公司关联交易表决时需按章程规定回避[44] - 承诺函在控股股东等直接或间接持有波长光电5%及以上股份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45] - 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损失[40] - 若证券部门认定招股书问题影响发行条件,将促使发行人回购全部新股[40] - 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需依法赔偿损失[40][42] - 未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现金分红用于担责[40][42] - 未履行承诺,承诺人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消除不利影响之日[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