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3年11月)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 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 "关联方",是指根据《上市规则》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 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