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会议安排 - 公司2024年4月24日决定于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5] - 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站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5] - 5月20日股东大会如期召开,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6]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共9名,持股26,886,133股,占比46.6115%[7] - 现场会议股东7名,持股26,885,233股,占比46.6099%[8] - 网络投票股东2名,持股900股,占比0.0016%[8] - 中小投资者5名,持股362,000股,占比0.6276%[8]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均为26,886,133股,占比100%[13][14][15][18][19][21][22][23][25] - 中小投资者对相关议案同意占比均为100%[18][19][21][22][23][25] 会议有效性 -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规定,结果合法有效[25]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规定,结果合法有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