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迪科技:关于智迪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延长实施期限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迪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智迪科技增加全资子 公司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智迪")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越 南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9,780.35 万元的募集资金分阶段向越南智迪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