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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生科: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1509金凯生科(301509)2024-09-13 19:13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凯(辽宁)生 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 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