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错误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事项未披露[12][13]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为预计与年报实际变动方向或幅度差异超20%[14]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为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4]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财务报告重大差错审计部收集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10] - 业绩预告或快报重大差异审计部收集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14] - 年报其他信息披露重大错误证券部收集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议[15]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18] - 责任追究方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等[20][21] - 从重或加重处罚情形有情节恶劣等[19][20] - 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有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等[20] - 追究责任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1] 信息披露与制度执行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22] - 半年度、季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3] - 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25] - 制度为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月制定[26]